Kraft Heinz 公司

卡夫亨氏(Kraft Heinz)

公司简介

卡夫亨氏公司(The Kraft Heinz Company)是全球第五大食品饮料公司,2015年由卡夫食品(Kraft Foods)与亨氏公司(H.J. Heinz)合并而成。公司总部位于芝加哥和匹兹堡,旗下拥有众多家喻户晓的品牌:亨氏番茄酱、卡夫芝士、Oscar Mayer肉制品、Maxwell House咖啡、Jell-O甜品等。

亨氏公司由亨利·海因茨(Henry J. Heinz)于1869年创立,其番茄酱产品几乎成为该品类的代名词,在全球市场拥有极高的品牌认知度和市场份额。卡夫食品则源自菲利普·莫里斯集团,2012年拆分为两家公司——专注北美杂货业务的卡夫食品和全球零食巨头亿滋国际(Mondelez)。

卡夫亨氏的商业模式符合巴菲特偏好的"特许经营权"型消费品企业——拥有强大品牌、稳定需求和定价能力。然而,近年来消费者口味向健康、天然和新兴品牌转变,传统大众食品品牌面临着竞争优势被侵蚀的挑战。

投资故事

卡夫亨氏是巴菲特与巴西3G资本(3G Capital)合作的旗舰项目,也是他后来坦承"为亨氏付出了过高价格"的一笔投资。

2013年:收购亨氏。 巴菲特的朋友豪尔赫·保罗·雷曼(Jorge Paulo Lemann)邀请伯克希尔共同收购亨氏。巴菲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伯克希尔出资约120亿美元,获得亨氏控股公司50%的股权,同时还购入了80亿美元的优先股(年票息7.2亿美元)。3G资本的团队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改革。巴菲特在2013年股东信中盛赞这是一笔"近180亿美元"的大型收购。

2015年:合并卡夫。 亨氏与卡夫食品合并,组建卡夫亨氏公司。伯克希尔持有新公司约26.7%的股权(325,442,152股),成为控股集团的一部分。GAAP要求伯克希尔按"权益法"核算这笔投资,因此卡夫亨氏不再出现在普通股投资列表中。合并完成后,伯克希尔还记录了68亿美元的投资增值。

2018-2019年:价值减记。 卡夫亨氏的经营状况开始恶化。2018年,公司确认了大额无形资产减值,伯克希尔因此计入约30亿美元的非现金减值损失。到2019年底,伯克希尔按GAAP记录的卡夫亨氏账面价值为138亿美元,但市值仅为105亿美元——低于98亿美元的投资成本。这意味着整个投资已经从账面上看是亏损的。

巴菲特后来在多个场合承认,他为亨氏"付出了过高的价格"。消费品行业的变革速度超出了预期:新兴品牌借助电商渠道快速崛起,传统大品牌的定价能力和市场份额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3G资本擅长的成本削减策略虽然在短期内提升了利润率,但过度削减可能影响了品牌的长期投资(如研发和营销),进一步加速了竞争力的下滑。

持续持有。 尽管面临困境,伯克希尔始终没有出售卡夫亨氏的股份。截至2021年底仍持有26.6%的权益,账面价值131亿美元。这部分反映了巴菲特作为控股集团成员的义务,也体现了他对食品行业长期基本面的信心。

巴菲特评价精选

"两年前,我的朋友豪尔赫·保罗·雷曼邀请伯克希尔加入他的3G资本集团,共同收购亨氏。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当即就知道,无论从个人交情还是财务回报来看,这次合作一定会顺利。" ——2014 巴菲特致股东信

"豪尔赫·保罗和他的伙伴们是再好不过的合作伙伴了。我们和他们一样,热衷于买入、打造并永远持有满足人们基本需求和欲望的大型企业。不过在追求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我们走的是不同的路。" ——2015 巴菲特致股东信

"按照通用会计准则(GAAP),伯克希尔2018年盈利40亿美元。这个数字的组成部分包括:248亿美元的经营收益;30亿美元的非现金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几乎全部来自我们对卡夫亨氏的持股)。" ——2018 巴菲特致股东信

"在资产负债表上,伯克希尔按GAAP将卡夫亨氏持股记为138亿美元,代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伯克希尔在卡夫亨氏经审计净资产中的份额。不过请注意,我们的持股在该日的市值仅为105亿美元。" ——2019 巴菲特致股东信

投资启示

卡夫亨氏是巴菲特关于买入价格重要性的最深刻教训之一。即便是拥有百年历史、强大品牌和稳定消费需求的企业,如果买入价格过高,投资回报仍然可能令人失望。巴菲特自己承认"为亨氏付出了过高的价格",这与他一贯强调的安全边际原则形成了反讽。

这笔投资还揭示了传统护城河面临的新挑战。在电商时代,消费者更容易接触到新兴品牌,传统大品牌通过超市货架垄断获得的分销优势正在减弱。特许经营权并非永恒不变——消费者偏好的转变可以逐步侵蚀看似坚不可摧的品牌价值。

3G资本的合作模式也引发了关于成本削减与长期竞争优势之间平衡的思考。3G资本以"零基预算"闻名,善于通过削减冗余来快速提升利润率。但巴菲特和3G"走的是不同的路"——巴菲特更强调通过维持和增强企业文化与品牌投资来创造长期价值,而非主要依靠成本削减。卡夫亨氏的经历表明,过度的成本优化可能以牺牲长期竞争力为代价。

最后,这笔投资提醒我们内在价值评估中的一个陷阱:商誉和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可能被高估。当品牌价值受损时,巨额的商誉减值会对账面价值造成毁灭性打击。

历年提及

年份 信件 要点
1982 1982 巴菲特致股东信 提及达特与卡夫合并为公平合并范例
2007-11 2007 巴菲特致股东信 持有卡夫食品股份(合并前)
2012 2012 巴菲特致股东信 与3G资本合作收购亨氏50%股权
2013 2013 巴菲特致股东信 完成亨氏收购,近180亿美元
2014 2014 巴菲特致股东信 盛赞3G合作伙伴关系
2015 2015 巴菲特致股东信 卡夫与亨氏合并,持股27%,优先股将被赎回
2016 2016 巴菲特致股东信 讨论合并后一次性成本的合理披露
2017 2017 巴菲特致股东信 持有1700亿有价证券(不含卡夫亨氏)
2018 2018 巴菲特致股东信 30亿无形资产减值,账面138亿
2019 2019 巴菲特致股东信 账面138亿,市值仅105亿
2020-21 2020 巴菲特致股东信 继续按权益法持有,约26.6%
2024 2024 巴菲特致股东信 仍为控股持仓